明代高僧憨山書法鑒賞《永嘉真覺大師證道歌》
憨山(1546-1623)法名德清,字澄印,別號憨山。明代"四大高僧"之一,俗姓蔡,明金陵全椒縣古蔡淺人。被譽為中興祖庭宗師。主要著作有《華嚴綱要》八十卷、《楞嚴經通議》十卷、《法華經通義》七卷、《淨土會語》、《老子道德經注》、《春秋左氏心法》及《大學綱目決疑》等。
《永嘉真覺大師證道歌》內容為性理修養之說,涉佛教。寫法上本於王字,不少字的結字與《聖教》相類。然取勢用筆頗有自己特色,與明末書家喜一筆順勢帶下,連綿不斷的行草寫法迥然有別。此本總體的特點是靜穆而不乏靈動,端穩而不乏妍美。取行楷法,字字獨立以倚側引勢,以大小錯落取得變化,以粗細輕重顯現節奏。舒展處盡展其勢,內斂處不乏其韻。全篇章法總有若干重字以醒目,若干輕字顯靈動,通篇取左低右高側勢,款款書來極為自然,一如一股清泉從山間緩緩而下,絕少火氣和鼓噪之氣,讀來如行雲流水一般,既有古意又有時趣,古意者取大王儒雅的神韻,時趣者,用小王內擫筆法圓轉引帶,以消泯火氣,不過分追求轉折頓挫的變化,因而顯得嫵媚,當然個別筆畫也會顯得不很硬朗而有些飄浮。從其取法的角度看,憨山悟性極高,有聰慧之氣,所以他的作品前人的影子不多,自己的個性不少,有時還善於在個別點畫中以隸意出之,這在妍美的風格上摻和進了一點古拙的意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