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明皇李隆基行楷書法賞析字帖《毛應佺知恤詔卷》(共8張圖片)

唐明皇李隆基楷書法賞析《毛應佺知恤詔卷》(傳),紙本,縱35.9厘米;橫254.7厘米,《石渠寶笈》初編著錄,貯御書房,鈐二璽。

李隆基(685—672),即唐玄宗,亦稱唐明皇,712年至756年在位。唐睿宗李旦第三子,母竇德妃。在位前期任用賢相,勵精圖治,開創了唐代極盛的開元之治,在位後期則怠慢朝政,寵信奸佞,加之政策失誤,導致了後來長達八年的安史之亂,為唐朝中衰埋下伏筆。工書,尤善八分、章草,乃中國書法史上著名的帝王書家之一。
此卷書敕毛應佺《知恤詔》全文,卷後署「十七日「三字,又大書「敕「字,未署作者名款。後紙張雨、文征明、項元汴諸跋定為「唐明皇手敕「。明張丑《清河書畫舫》、清顧復《平生壯觀》、高士奇《江村銷夏錄》雖將其歸入唐明皇名下,但張丑認為「詔文原屬中書秉筆,止十七日三字御手(宋太宗)書之「,顧復對此件大為貶斥,高士奇亦對其提出疑義,而吳升《大觀錄》定為宋仁宗書。《石渠寶笈》初編定為唐玄宗書。
唐玄宗書法工整,字跡清晰,秀美多姿,傳世書跡有《鶺鴒頌》等。與《鶺鴒頌》的書風雄秀、豐潤渾茂、用筆健勁、蕭散灑落相比,此卷風格迥異。徐邦達根據陸游《老學庵筆記》中所述唐宋時「敕「字的寫法認為,此卷「從書法上看,應是宋代之物,而且不能早於北宋末年徽宗朝「,且「提舉「官銜也是宋時才有,故「此敕是在北宋徽宗朝所頒發給提點刑獄之類的官吏毛應佺其人的,書寫則出於尚書省省吏之手「。
唐明皇李隆基行楷書法賞析《毛應佺知恤詔卷》

唐明皇李隆基行楷書法賞析《毛應佺知恤詔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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