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陽冰《城隍廟碑》書法欣賞

名稱:城隍廟碑
作者:李陽冰
年代:隋唐

李陽冰 城隍廟碑

《縉雲縣城隍廟碑》是李陽冰擔任縉雲縣令時,於乾元二年(公元759年)在本縣城隍祈雨有應之後篆寫刻石的。縉雲縣在浙江省麗水地區。據《縉雲縣志》載,李陽冰在縉雲的篆書真跡作呂有十通。現存世者僅為四處,即倪翁洞、黃帝祠宇、城隍廟碑(宋拓)、忘歸台記(殘)。

歐陽修在《集古錄》中記載唐令李陽冰篆寫刻石的《城隍神記》一事:署理縉雲縣之後,趁降香之便,也曾到廟裡去找著了那塊石碑,摩挲再三,誦讀再四。石碑上圓下方,高五尺三寸,廣三尺五寸,碑文篆書八行,每行十一字,末行九字,字體瘦長,字高不足三寸,寬二寸餘。文曰:“城隍神,祀典無之,吳越有之。風俗水旱疾疫必禱焉。有唐乾元二年秋,七月不雨,八月既望,縉雲縣令李陽冰躬禱於神,與神約曰:五日不雨,將焚其廟。及期大雨,合境告足。具官與耆耋群吏,乃自西谷遷廟於山巔,以答神休。”寥寥八十六字,記敘禱雨、遷廟兩件大事,言簡而意明。石碑原刻於唐乾元間,宋宣和間方臘造反,刀兵所及,碑石斷裂,文字殘缺。現存的石碑,是宋宣和五年縉雲縣令吳延年根據搨片重刻的,保存得頗為完整,只是重刻題記下面立石人的官爵姓名缺蝕三字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