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書法藝術的發展過程中,中國的傳統哲學始終都具有著積極的思想指導意義。因此,歷代的書法作品中無不深深打上了中國哲學的烙印。其中,以“和”為核心的中和思想則是歷代的書家及書評家終身追求的審美目標。
在先秦的哲學和美學中,所謂“和”,有兩層含義:一是指調和五聲(宮、商、角、征、羽、)而為樂音;二是指“和”的音樂能夠愉悅人的感官、心靈和精神,甚至對社會的安寧都有作用,為樂與人之間的協調。《國語.鄭語》曾說:“今王棄高明昭顯,而好滲慝暗昧;惡角犀豐盈,而近頑童穿固,去和而取同。夫和實生物,同則不繼。以他平他謂之和,故能豐長而物歸之。“和”即為“以他平他”,是多樣性的統一。
儒家代表孔子曰:“中庸之為德也,其至矣乎!”他希望在階級社會中人為的能夠使各種矛盾和諧統一,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互相依存,不致於形成強權統治或百姓^造**。這一“中庸”原則,孔子同樣運用於對藝術美的認識上。“庸”,《說文》:“用也”。鄭玄:“名曰中庸者,以其記中和之為用也。”所謂“中”,即孔子所說“過猶不及”。
與儒家的功利致用不同,道家則是本於自然的相反相成。《老子》第四十二章云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”在《老子》中,我們可以看出作為道的陰陽兩性的對立統一關係的存在。也就是說,陰陽之“和”構成“道”的原則。
老子的這種對立統一觀,顯然與儒家的“中和”大異其趣。老子不僅看到對立雙方的“和”為“道”的一面(“反者道之動”(第四十章)),而且對立雙方之間的互相轉化更是“道”的體現。“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斯惡矣;皆知善之為善,斯不善矣。”這便是物道極點,必然反之的原則。
“中和”的思想,不論是出於經世致用的“中庸”原則,還是本於自然的相反相成,都對書法藝術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與影響。
大量的文物與典籍告訴我們,實用的“書寫”逐漸轉變為藝術的“書法”是自漢代以後的事情。漢初字體由篆過渡為隸,文字書寫作為藝術已然從用筆上逐漸體現出來。至東漢,無論是對結構的認識,或是用筆的觀念,都已經相當成熟。這一切,如果說僅僅是依寫字自身的發展規律而成,可能並不準確。歷代的書法大家大都通四書、懂五經,對先秦的哲學思想深有悟得,並且很多都是直接的信奉者,他們對於文字書寫的實踐,必然受到哲學思想的潛移默化,不僅在書寫“把玩”過程中體味到了某種觀念的契合,而且深受其他藝術的啟示(如詩、樂),於是使書法有了長足的進展,並且,一下子上升到與“樂”相當的地步。
東漢崔瑗作《草書勢》曰:“觀其法象,俯仰有儀,方不中矩,圓不副規……”其言辭已有明顯的哲學意味。這“俯”與“仰”,“方”與“圓”,“抑”與“揚”,作為對立面雙方,互相依存,直接體現了“和”的原則。
由哲學觀而及書法理論,由書法的理論引導技法的探索與完善。所以說技法是其哲學觀的間接體現。比崔瑗稍晚的蔡邕,不僅把書法上升到哲學的高度,而且又落實到具體的筆法之中。《九勢》云:夫書肇於自然,自然既立,陰陽生焉;陰陽既生,形勢出矣。藏頭護尾,力在字中,下筆用力,肌膚之麗。故曰:勢來不可止,勢去不可遏,惟筆軟則奇怪生焉。
凡落筆結字,上皆覆下,下以承上,使其形勢遞相映帶,無使勢背。轉筆,宜左右回顧,無使節目孤露。藏鋒,點畫出入之跡,欲左先右,至回左亦爾。藏頭,圓筆屬紙,令筆心常在點畫中行。護尾,畫點勢盡,力收之。疾勢,出於啄磔之中,又在豎筆緊趯之內。掠筆,在於趲鋒峻趯用之。澀勢,在於緊駃戰行之法。橫鱗,疏勒之規。此名九勢,得之雖無師授,亦能妙合古人,須翰墨功多,即造妙境耳。
蔡邕還在《筆論》中道出了書法作為藝術創作所應有的心態:“書者,散也。欲書先散懷抱,任情恣肆,然後書之;若迫於事,雖中山兔毫,不能佳也……”這種創作心境,我們可以對應上《莊子》的“解衣槃礡”觀:“宋元君將畫圖,眾史皆至,受揖而立,舐筆與墨,在外者半。有一史後之者,儃儃然不趨,受揖不立,因之捨。
公使人視之,則解衣槃礡,羸。君曰':可矣,是真畫者也。’”莊子宣揚任自然,返質樸,而反對雕琢。崔瑗、蔡邕所處的時代,許多文人在接受儒家思想的同時也不排斥道家觀念。他們並不完全接受老莊的反藝術意識,但在審美上卻多少吸取了道家美學的優點。
由陰陽的觀念,派生出剛柔、文質、動靜、虛實、方圓、直曲、遲速、輕重、大小、疏密、離合、奇正、巧拙等等一系列對立的具象範疇,又由這對立雙方的統一與轉換,產生出具有生命意味的氣勢、風骨、神采等抽像範疇,從而構成書法美學獨特的哲學標準,這一點,我們在漢代的書風及書論中已經完全感受到了。且看歷代書家對漢代名刻的評價:
《石門頌》——“縱橫勁拔”(方朔)、“雄厚奔放”(祖翼)、“高渾”、“勁拔有姿”(康有為)……
《乙瑛碑》——“高古超逸”(孫承澤)、“骨肉勻適、情文流暢”(翁方綱)、“方正沉厚”(方朔)、“樸翔捷出、開後來雋利一門,然肅穆之氣自在”(何紹基)、“虛和”(康有為)……
《禮器碑》——“瘦勁如鐵,變化若龍”(王澍)、“遒逸有古致”(孫承澤)、“蕭散”(劉熙載)、“寓奇險於平正,寓疏秀於嚴密”(楊守敬)……
從蔡邕的書法理論到漢代的書法實踐,我們已經看出,漢代的書法由於有哲學的高度觀照,已由先秦對形的關注轉移到對形與勢的同時關注。也就是說,從本體意義上講,書法已經從文字的形象中解脫出來,而開始具有抽像的因素——由用筆而生的力感及由筆勢而生的運動感。因此,我們說,從對哲學的悟解(主要是對對立統一原則的悟解),到哲學思想的切入,到對具體筆法的探求及筆勢的追求,中國哲學不只是推動了書法藝術的發展,而且,從某種意義上講,
它對書法藝術筆法與筆勢的產生,具有了實質性的啟示作用。
然而,中和之美儘管從表現上看是“以他平他”(史伯),而且也確有“以他平他”者,如“中庸”觀,但事實上,許多事物的“和”並非完全“以他平他”,而是一方多於另一方,但仍然“和”的恰到好處。如男人主陽,但陽中有陰;女人主陰,陰中有陽。而倘是完全的“以他平他”,則事物的美反而變的單一了。這一點,我們從書法作品中可直接悟得。如顏真卿書雄厚中有柔順,但雄多於柔;李邕剛健中含秀麗,但剛勝於麗;趙孟俯秀麗中不是沒有一點剛健,但麗多於健,這便是偏勝,一方勝於另一方。而偏勝之中又各有出入。如同樣以剛勝者,顏真卿則勝過李邕,因為顏書已由剛健上升為雄厚;而同樣以麗勝者,董其昌則勝過趙孟俯,因為董書已由麗升為逸。而剛健升為雄厚,不僅剛性上升,柔性也要同時上升,方能得厚,否則為燥;秀麗升為清逸,不僅柔性上升,剛性也隨之上升,才可致逸,而不至於羸弱。故偏勝一檔,實為類型最多的一種“中和”式樣。
更有比偏勝高者,便是大順之境。大順之境乃中和之美之最高境界,即對立雙方反向強化至極,又奇妙地融合在一起,亦便是《老子》所謂“與物反矣”,及“大辯若訥”、“大巧若拙”之類,也正是孫過庭所說“復歸平正”。但這種化境,往往瘦則形枯;復不可肥,肥則質拙”,聯繫到他的書法,確非妄言。孫過庭大力提倡“違而不犯,和而不同”,並指出:“質直者則徑侹不遒,剛狠者又倔強無潤,矜持者弊於拘束,脫易者失於規矩,溫柔者傷於輕緩,躁勇者過於剽迫,狐疑者溺於滯澀,遲重者終於騫鈍,輕瑣者染於俗吏”皆因不“中”而致偏。明代的項穆則是十足的“中和”美的宣揚者,其中和的思想貫穿於整個《書法雅言》。例:“任筆驟馳者,輕率而逾律;臨池猶豫者,矜持而傷神;專尚清勁者,枯峭而罕姿;獨工豐艷者,濃鮮而乏骨。”“修短合度,輕重協衡陰陽得宜,剛柔相濟。猶世之論相者,不肥不瘦,不長不短,為端美也,此中行之書也……臨池之士,進退於肥瘦之間,深造於中和之妙,是猶自狂狷而進中行也。”
清代的書家或書論家對中和美的認識更接近於道家的用反原則。如傅山“寧拙毋巧,寧丑毋媚,寧支離毋輕滑,寧直率毋安排”;翁方綱“拙者勝巧,斂者勝舒,樸者勝華。西漢之文近質,故勝東漢;馬史之文用疏,故勝班史。畫家亦曰:逸品在神品之上。故太璞不完,勝於雕琢也;太羹不和,勝於淳熬也;五弦之琴,清廟之瑟,勝於八音之繁會也……書,小技也,而精具義可以入神。宋、元、明以來,品書者未必皆知道也”;劉熙載:“怪石以丑為美,丑到極處,便是美到極處。”中和之美到“極”處,對立雙方便不再對立,而是兩者密不可分。傅山“寧拙勿巧”說,可能還是將之作為對立面看待的。其實,若將之作為對立面看待,雖在外呈大順之相,但最後所得,卻往往仍是偏勝,而非大順。翁方綱之論以拙勝於巧,本自老子,但翁氏沒有道出拙勝巧必經歷巧的過程,即老子“將欲歙之,必固張之……”而劉熙載所說“丑到極處,便是美到極處”,實際正是反之:美到極處,便是醜到極處,此“丑”為大美,為樸。李瑞清《匡喆刻經頌九跋》中記有唐太宗贊右軍書“字似欹而實正”語,似欹而實正,便不再是對立,而是融合,這便是大順。
總之,歷代對於“中和”思想有不同的認識和理解,催生了不同的書法面貌。
在藝術思潮多元化的今天,“中和”思想仍然是傳統文化中精髓的內在核心。但是,僅僅站在古人的肩上閉門造車的做法恐怕是不可取的。在現時代文化背景的關照下對於“中和”思想進行新的詮釋,反映時代的精神與特點才是我們亟待完成的歷史使命。